• 资质标准搜索
  • 搜索标准
  • 汪莉

勘察 -综合资质

面议

总费用预估

面议

人才费用预估

面议

服务费用预估

资质标准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标准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业务范围: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所需材料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及电子文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等复印件;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等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提供);

9、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10、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企业缴费凭证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60周岁以下退休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11、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12、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3、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